近日,河南省公安厅、河南省文物局决定对全省打击文物犯罪工作中成绩突出的26个集体和95名个人进行通报表彰。确山县文物管理所榜上有名,被评为全省文物系统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。
确山县文物管理所成立26年来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严厉打击文物走私等各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,宣传贯彻文物保护工作的各项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,及时保护和维修历史文化遗产,制定各种文物保护措施,确保了确山县的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安全、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安全无事故。
今年以来,确山县文物管理所坚持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”和“有效保护、合理利用”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河南省文物保护实施办法》的相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积极利用好临时治安委员会的红色文化资源,深入制定工作计划,深入学校、社区、乡村开展爱国主义宣传工作。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,制定学习计划,采取自学和参加培训的方式,提高我县文物队伍的整体素质。严格按照《确山县临时治安委员会旧址维修保护设计方案》要求,做好维修期间安全、质量监督工作,确保维修保护工程顺利开展。努力做好馆藏文物、田野文物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、管理及宣传工作,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,加强文物保护巡查队伍建设,完善巡查制度,确保文物安全,共同为全县文物保护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