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本人庄春红,身份证号码:412821198101302041。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确山县盘龙街道办事处盘龙大道东侧香山一品B区3号楼东单元4层东户的不动产权证20200001619号遗失,椐椐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。 特此声明
声明人: 庄春红
2021年2月8日